攀枝花市、县(区)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026年版)(市本级91项,县区58项)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9-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 市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 ||||||||||||||
|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政策板块 | 政策依据 | 兑享结果 | 申报层级 | 决定层级 | 决定部门 | 申请对象 | 兑现方式 | 扶持标准 | 申报条件 | 申报材料 | 政策有效期 |
| 1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金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攀委办发〔2023〕6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4〕3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 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长期 | |
| 2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资金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攀委办发〔2023〕6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4〕3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 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长期 | |
| 3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个体工商户转有限责任公司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攀委办发〔2023〕6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具有现代公司制度的有限责任公司,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激励 |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具有现代公司制度的有限责任公司 | 长期 | |
| 4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民营企业的资金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攀委办发〔2023〕6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民营企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激励 |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的民营企业 | 长期 | |
| 5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4〕3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在攀枝花辖区内新立项并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投资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 1.项目所属单位在攀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攀枝花市内实施; 2.项目在2025年2月1日至2030年1月31日期间(每年3月底集中申报)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状态须为竣工; 3.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要件手续齐全,如项目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需提供政策依据说明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项目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5.近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或质量事故; 6.申请资金用于补助本项目建设; 7.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按时向财政、经信部门报送财务信息和经济运行信息,无不良记录 |
1.攀枝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 2030年1月31日止 |
| 6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一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4〕3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通过一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 攀枝花市注册企业,获得一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 2030年1月31日止 | |
| 7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二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4〕3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通过二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 | 1.在攀枝花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材企业于2030年1月31日之前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企业近3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
2030年1月31日止 | |
| 8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三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4〕3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三星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企业奖补8万元 | 1.在攀枝花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材企业于2030年1月31日之前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企业近3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
2030年1月31日止 | |
| 9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绿氢(含液氢)制备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落地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支持绿氢(含液氢)制备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落地建设,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的20%,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支持绿氢(含液氢)制备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落地建设,企业符合:(一)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1.企业基本情况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项目立项批复 5.安评批准文件 6.环评批准文件 7.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 8.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验收证明 9.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10.项目直接相关的科技成果鉴定、查新报告、知识产权归属文件等证明材料 11.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0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工业副产氢提纯利用投资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支持工业副产氢提纯利用,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支持工业副产氢提纯利用的企业, 2.符合:(一)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1.企业基本情况 2.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 3.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4.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验收证明 5.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1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对直接购置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企业,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积分评价体系标准1:1比例给予奖励 | 1.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对直接购置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企业, 2.符合:(一)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直接购置氢燃料电池商用车。 |
1.企业基本情况 2.投入车辆情况 3.示范技术水平情况 4.示范运营情况、商业模式和安全监管情况 5.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公告 6.燃料电池汽车采用的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以及锂电池使用情况的佐证材料(采购发票、实物照片、检测报告等) 7.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8.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2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单车每年累计加氢量超过3000kg的氢能车辆,按1万元/年/辆的额度,给予货源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 1.支持采用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的企业 2.符合:(1)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1.企业基本情况 2.与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协议 3.申报年度内,所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清单 4.车辆年度累计加氢量记录明细及发票 5.货源企业关于车辆用于自身货物运输的说明及佐证 6.承诺书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3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推广使用高端氢能装备和设备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打造氢能监控应用平台服务推广使用高端氢能装备和设备的企业,按照监控应用平台设备及系统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场景运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对打造氢能监控应用平台服务推广使用高端氢能装备和设备的企业 2.符合:(一)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1.企业基本情况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竣工验收报告或平台上线实际运行证明 4.审计报告 5.平台建设投资构成明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6.平台功能详细说明文档 7.接入平台的高端氢能装备/设备清单及其先进性说明 8.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或相关安全评估报告 9.承诺书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4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氢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氢储能、氢发电、氢冶金、氢焙烧、氢制氨和甲醇、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按涉氢装备实际投资的20%,给予项目投资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对氢储能、氢发电、氢冶金、氢焙烧、氢制氨和甲醇、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的企业 2.符合:(一)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6.涉氢装备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 7.项目示范应用场景描述、技术特点、示范意义说明 8.承诺书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5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装备生产线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产品销售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加氢、氢能无人机等装备生产线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按照有关产品实际销售收入的5%给予奖励(奖励政策执行期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 1.对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加氢、氢能无人机等装备生产线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 2.符合:(一)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1.企业基本情况 2.申报单位产品目录及说明 3.申报年度内,符合奖励范围的产品的销售合同汇总表及代表性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 4.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年度内符合奖励范围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不含税)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能够反映产品生产制造的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6.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6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氢燃料电池整车组装企业项目投资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氢燃料电池整车组装企业,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按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正式投产三个阶段,分别按2:3:5的比例分段兑现 | 1.氢燃料电池整车组装企业 2.符合:(1)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截至申报时的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用于整车组装)及构成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投资构成明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 5.整车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国家公告目录准入资质、汽车产品公告) 6.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17 | 科技局 | 共享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攀科规〔2026〕3 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委托分析、委托测试、委托实验、机时共享服务等,兑付额度最高为服务费用的30%。每家企业1年内使用市创新券额度不超过2万元 | 1.在我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包括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上一年度),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入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企业。 2.申请市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应与其主营业务相关。 3.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股权关联等关系。 4.企业职工人数低于500人、年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资产总额低于2亿元。 |
1.真实性承诺书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3.服务合同 4.服务结果证明 5.票据、资金入账证明 | 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 18 | 科技局 | 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服务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攀科规〔2026〕3 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中试熟化及工程化开发服务、概念验证服务等,兑付额度最高为服务费用的20%。已获得省中试平台“1+N”模式支持的中试项目不享受本支持政策。每家企业1年内使用市创新券额度不超过4万元 | 1.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包括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上一年度),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入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企业。 2.申请市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应与其主营业务相关。 3.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股权关联等关系。 4.企业职工人数低于500人、年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资产总额低于2亿元。 |
1.真实性承诺书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3.服务合同 4.服务结果证明 5.票据、资金入账证明 | 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 19 | 科技局 | 检验检测服务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攀科规〔2026〕3 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产品性能检测、材料性能检测、指标测试、标准系统定制、软件测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兑付额度最高为服务费用的30%。每家企业1年内使用市创新券额度不超过2万元 | 1.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包括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上一年度),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入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企业。 2.申请市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应与其主营业务相关。 3.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股权关联等关系。 4.企业职工人数低于500人、年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资产总额低于2亿元。 |
1.真实性承诺书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3.服务合同 4.服务结果证明 5.票据、资金入账证明 | 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 20 | 科技局 | 高性能算力服务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攀科规〔2026〕3 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企业购买服务机构(机构算力规模不低于100PFLOPS或业界其它常用精度算力标称值换算后的同等算力水平)提供的高性能算力服务,兑付额度最高为服务费用的20%。每家企业1年内使用市创新券额度不超过5万元 | 1.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包括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上一年度),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入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企业。 2.申请市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应与其主营业务相关。 3.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股权关联等关系。 4.企业职工人数低于500人、年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资产总额低于2亿元。 |
1.真实性承诺书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3.服务合同 4.服务结果证明 5.票据、资金入账证明 | 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 21 | 科技局 | 技术经理人培训服务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攀科规〔2026〕3 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购买国家部委、省级管理部门认可的技术经理人培训服务,且参训人员获得结业证书的,兑付额度最高为培训费用的30%(每人最高1000元)。每家企业1年内使用市创新券额度不超过2万元 | 1.在我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包括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上一年度),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入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企业。 2.申请市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应与其主营业务相关。 3.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股权关联等关系。 4.企业职工人数低于500人、年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资产总额低于2亿元。 |
1.真实性承诺书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3.服务合同 4.服务结果证明 5.票据、资金入账证明 | 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 22 | 科技局 | 市内服务机构配套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攀科规〔2026〕3 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机构向市创新券支持对象提供服务的,按被服务对象获得该项市创新券兑付金额的10%进行服务奖励。每家机构1年内获得市创新券服务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 | 1.在我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具有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的创新服务载体。服务机构须向市科技局申报,审核通过后纳入服务机构名录库。 2.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有开展服务的固定场所,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 3.具备相关行业认定的有效资质或权威认证 |
1.真实性承诺书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3.服务合同 4.服务结果证明 5.票据、资金入账证明 | 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6年。 |
| 23 | 科技局 | 省创新券市联动资金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攀科规〔2026〕3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市联动资金对符合要求的机构按照当年省创新券补贴金额的10%配套联动支持,每家机构1年内累计不超过2万元 | 1.在省创新券平台注册,为获得当年省创新券资金支持的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 2.服务机构和被服务企业均为在我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 |
1.真实性承诺书 2.市联动资金申请表 3.省创新券支持证明 4.服务合同 5.服务结果证明 6.票据、资金入账证明 | 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7年。 |
| 24 | 市科技局 | 全国重点实验室年度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每家每年给予2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全国重点实验室,需有关部门印发的批复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科技部印发的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批复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25 | 市科技局 | 天府实验室年度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天府实验室,每家每年给予1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天府实验室,需有关部门印发的批复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有关部门印发的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批复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26 | 市科技局 |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年度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每家每年给予5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需有关部门印发的批复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有关部门印发的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批复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27 | 市科技局 | 国评优秀实验室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国家级评价优秀等次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全国重点实验室,需有关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28 | 市科技局 | 省评优秀实验室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省级评价优秀等次的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需有关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29 | 市科技局 | 国评优秀产业(技术)类创新平台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国家级评价优秀等次的产业(技术)类创新平台,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产业(技术)类创新平台,需有关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30 | 市科技局 | 省评优秀产业(技术)类创新平台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省级评价优秀等次的产业(技术)类创新平台,给予1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产业(技术)类创新平台,需有关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31 | 市科技局 | 获评省级及以上优秀评价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评价优秀等次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 申报单位须为新型研发机构,需有关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平台奖补申请表 3.批复文件和获评优秀的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32 | 市科技局 | 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配套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获得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的,按照国家级项目支持资金(扣除外拨部分),给予10%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用于项目成果在攀落地转化 | 申报单位须为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获得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有科技部的立项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重大科技攻关奖补申请表 3.立项文件 4.资金下达文件 5.项目任务书 | 2027年12月31日 |
| 33 | 市科技局 | 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配套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获得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按照省级项目支持资金(扣除外拨部分),给予5%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于项目成果在攀落地转化。 | 申报单位须为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获得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有关部门的立项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重大科技攻关奖补申请表 3.立项文件 4.资金下达文件 5.项目任务书 | 2027年12月31日 |
| 34 | 市科技局 | 创新联合体重大产业技术攻关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创新联合体围绕“9圈21链”(9个产业生态圈,21条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的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项目且未获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的,按项目科研经费投入的2%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创新联合体同一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用于项目成果在攀落地转化 | 申报单位须为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有科技部门的批复文件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重大科技攻关奖补申请表 3.创新联合体内部立项文件 4.项目资金明细 5.项目任务书 | 2027年12月31日 |
| 35 | 市科技局 |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单位科研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作为第一完成人单位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按奖励金额的100%给予项目团队科研经费支持。 | 获得了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科技进步奖奖补申请表 3.有关部门印发的表彰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36 | 市科技局 |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第二完成人单位科研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作为第二完成人单位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项目团队科研经费支持。 | 获得了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科技进步奖奖补申请表 3.有关部门印发的表彰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37 | 市科技局 |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第三完成人单位科研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作为第三完成人单位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按奖励金额的30%给予项目团队科研经费支持 | 获得了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科技进步奖奖补申请表 3.有关部门印发的表彰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38 | 市科技局 | 省级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单位科研经费支持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作为第一完成人单位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按奖励金额的100%给予项目团队科研经费支持。 | 获得了符合条件的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科技进步奖奖补申请表 3.有关部门印发的表彰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39 | 市科技局 | 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量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科研投入。对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的,较上年度增量部分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最高给予单个企业200万元奖励,用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能力提升。(其中,增量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给予奖励;增量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2%给予奖励;增量50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奖励总金额为分段计算之总和。) | 2025年1月1日以后年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较上一年度投入有增加的企业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 3.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上年度、核算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以及电子税务局系统中相关报表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属于研发活动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上年度、核算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在申报周期内升规入统且属于研发活动统计范围内的企业,需提供升规入统年度的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 2027年12月31日 |
| 40 | 市科技局 | 省级创新产品销售达标一次性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经在攀中试熟化,被认定为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的创新产品,投放市场之日起1年内销售额达500万元的,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获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创新产品认定的企业和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新产品奖补申请表 3.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4.在攀中试熟化证明 5.被认定为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创新产品证明 6.投放市场1年内销售额证明 | 2027年12月31日 |
| 41 | 市科技局 | 科技成果创业投产销售达标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科技成果在攀创办、领办企业,对创办、领办企业成功,从产品投放市场之日起1年内销售额达500万元的,按其固定资产投入金额的10%,最高给予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科研人员创办、领办成功的企业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创办、领办企业奖补申请表 3.创办、领办企业技术成果投入证明 4.创办、领办企业产品投放市场起1年内销售额证明 5.创办、领办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证明 | 2027年12月31日 |
| 42 | 市科技局 | 科技服务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企业,围绕“9圈21链”产业发展,为本市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按其交易额(营业额)的1%给予奖励,同一科技服务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科技服务企业奖补申请表 3.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等认定证明 4.围绕“9圈21链”为本市企业开展科技服务的证明 5.开展科技服务当年营业额(交易额)证明 | 2027年12月31日 |
| 43 | 市科技局 | 全国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须为全国重点实验室,需有关部门印发的批复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 44 | 市科技局 | 天府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天府实验室,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须为天府实验室,需有关部门印发的批复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 45 | 市科技局 |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获批或重组成功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须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需有关部门印发的批复文件 | 2027年12月31日 | |
| 46 | 市科技局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首次(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 从2026年1月1日起,首次(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 | 2027年12月31日 | |
| 47 | 市科技局 | 新备案入库种子独角兽企业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备案入库的种子独角兽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 2026年1月1日起,新备案入库的种子独角兽企业 | 2027年12月31日 | |
| 48 | 市科技局 | 新备案入库瞪羚企业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 2026年1月1日起,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 | 2027年12月31日 | |
| 49 | 市科技局 |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成功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每年入库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 | 从2026年1月1日起,每年入库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 2027年12月31日 | |
| 50 | 市科技局 | 国家级中式平台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获批国家级中试平台的,按国家级支持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配套,用于分担中试费用,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资金支持的,以国家级支持资金为准 | 获批国家级中试平台的企业和单位 | 2027年12月31日 | |
| 51 | 市科技局 | 省级中式平台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获批省级中试平台的,按省级支持资金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配套,用于分担中试费用,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资金支持的,以国家级支持资金为准 | 获批省级中试平台的企业和单位 | 2027年12月31日 | |
| 52 | 市科技局 | 国家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试项目立项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获国家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试项目立项支持的,按国家级支持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配套,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资金支持的,以国家级支持资金为准 | 获国家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试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和单位 | 2027年12月31日 | |
| 53 | 市科技局 | 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试项目立项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获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试项目立项支持的,按省级支持资金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配套,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资金支持的,以国家级支持资金为准 | 获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试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和单位 | 2027年12月31日 | |
| 54 | 市科技局 | 省级及以上典型应用示范标杆场景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评选为省级及以上典型应用示范标杆场景的,每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被评选为省级及以上典型应用示范标杆场景的企业 | 2027年12月31日 | |
| 55 | 市科技局 | 国家级科技服务企业认定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企业,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的给予20万元配套奖励 | 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等科技服务企业 | 2027年12月31日 | |
| 56 | 市科技局 | 省级科技服务企业认定奖补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技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企业,对被认定为省级的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 获得省级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等科技服务企业 | 2027年12月31日 | |
| 57 | 公安局 | 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 | 减税降费 | 1.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攀办发〔2021〕58号);2.攀枝花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攀市监发〔2021〕104号); | 减免 | 市、县(区) | 市、县(区) | 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 | 在攀枝花市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 | 长期 | |
| 58 | 民政局 | 养老床位运营补贴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攀府发〔2015〕2号) | 奖补 | 县(区) | 县(区) | 县(区)民政局 | 民办养老机构 | 快申快享 | 按收养重度失能老人300元⁄月⁄床位、中度失能老人200元⁄月⁄床位、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老人100元/月/床位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床位连续使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连续补助3年 | 1.攀枝花市范围内新备案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2.床位连续使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 |
1.数据情况说明 | 长期 |
| 59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奖补 | 人才培养 | 《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 攀人社发〔2022〕79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创建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0万元资助 | 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长期 | |
| 60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奖补 | 人才培养 | 《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 攀人社发〔2022〕79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创建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0万元资助 | 获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长期 | |
| 6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奖补 | 人才培养 | 《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 攀人社发〔2022〕79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新创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8万元资助 | 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长期 | |
| 6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奖补 | 稳岗就业 | 1.《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1〕5号 )第11条; 2.《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 号 )第7条。 | 奖补 | 市、县(区) | 市、县(区)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区)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在攀企业成功引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 | 1.为在攀登记注册的企业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引进的毕业生须与就业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攀缴纳全部社会保险。 |
1.申请表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3.引进对象毕业证书 4.引进对象身份证 5.引进对象与就业企业劳动合同 6.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账户 7.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2021年6月12日起至文件终止条件发生。 |
| 63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奖补 | 稳岗就业 | 1.《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1〕5号 )第11条; 2.《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 号 )第7条。 | 奖补 | 市、县(区) | 市、县(区)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区)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在攀企业成功引进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的,按4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 | 1.为在攀登记注册的企业引进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 2.引进的毕业生须与就业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攀缴纳全部社会保险。每位引进人员仅能享受一次。 |
1.申请表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3.引进对象毕业证书 4.引进对象身份证 5.引进对象与就业企业劳动合同 6.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账户 7.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2021年6月12日起至文件终止条件发生。 |
| 64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10万报酬柔性引才(国内专家)补贴 | 人才培养 | 1.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的通知 (攀委办发〔2025〕2号) 2.中共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柔性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委人才办〔2026〕5 号) | 奖补 | 市级 | 市级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劳动报酬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给予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单个人才(项目)柔性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1.申报单位为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 2.柔性引进国内专家,不改变人才原单位人事关系;人才属于《攀枝花市人才分类目录》一至四类国内人才,或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同等层次国内人才。 3.签订项目协议/工作合同,约定国内专家每年全时为攀工作不少于90个工作日;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事业部之间人才派遣不得申报。 4.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国内专家劳动报酬为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按劳动报酬20%给予补贴;单个人才(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企业年度柔性引才补贴总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同一国内人才跟踪补贴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最多补贴3人。 6.为“9圈21链”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作出重大贡献,按要求履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程序。 |
1.用人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2.柔性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为攀工作时长证明 4.相关行业认证、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结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 2025年11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
| 65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0-20万报酬柔性引才(国内专家)补贴 | 人才培养 | 1.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的通知 (攀委办发〔2025〕2号) 2.中共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柔性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委人才办〔2026〕5 号) | 奖补 | 市级 | 市级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劳动报酬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5%给予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单个人才(项目)柔性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1.申报单位为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 2.柔性引进国内专家,不改变人才原单位人事关系;人才属于《攀枝花市人才分类目录》一至四类国内人才,或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同等层次国内人才。 3.签订项目协议/工作合同,约定国内专家每年全时为攀工作不少于90个工作日;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事业部之间人才派遣不得申报。 4.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国内专家劳动报酬为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按劳动报酬25%给予补贴;单个人才(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企业年度柔性引才补贴总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同一国内人才跟踪补贴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最多补贴3人。 6.为“9圈21链”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作出重大贡献,按要求履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程序。 |
1.用人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2.柔性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为攀工作时长证明 4.相关行业认证、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结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 2025年11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
| 66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万以上报酬柔性引才(国内专家)补贴 | 人才培养 | 1.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的通知 (攀委办发〔2025〕2号) 2.中共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柔性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委人才办〔2026〕5 号) | 奖补 | 市级 | 市级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劳动报酬在20万元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单个人才(项目)柔性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1.申报单位为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 2.柔性引进国内专家,不改变人才原单位人事关系;人才属于《攀枝花市人才分类目录》一至四类国内人才,或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同等层次国内人才。 3.签订项目协议/工作合同,约定国内专家每年全时为攀工作不少于90个工作日;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事业部之间人才派遣不得申报。 4.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国内专家劳动报酬为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按劳动报酬25%给予补贴;单个人才(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企业年度柔性引才补贴总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同一国内人才跟踪补贴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最多补贴3人。 6.为“9圈21链”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作出重大贡献,按要求履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程序。 |
1.用人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2.柔性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为攀工作时长证明 4.相关行业认证、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结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 2025年11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
| 67 | 文广旅局 | 组织团队奖补 | 其他 | 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旅行社引客入攀奖补办法》的通知 攀文广旅规〔2025〕1号 | 奖补 | 县(区) | 市 | 市文广旅局 | 旅行社(分社) | 快申快享 | 1.对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次20元、30元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奖补上限10万元; 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2万元宣传经费。 |
1.依法设立、依法纳税的旅行社(分社),旅行社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旅游团队入攀,在攀住宿2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 3.年度已申报的引客入攀奖补未超12万元。 |
1.旅行社(分社)奖补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电子行程单 5.旅游意外险保险单 6.游客名单 7.客人入攀印证资料(如:车票、飞机票或包车协议及支付凭证等) 8.不低于2晚(含)的住宿发票 9.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的旅游团队照片 10.从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导出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汇总表 11.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12.旅游团队地接协议 13.车辆调用手续或趟次合同 14.车辆调用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 15.每辆车的行驶证 16.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 2026年11月28日 |
| 68 | 文广旅局 | 入境团队奖补 | 其他 | 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旅行社引客入攀奖补办法》的通知 攀文广旅规〔2025〕1号 | 奖补 | 县(区) | 市 | 市文广旅局 | 旅行社(分社) | 快申快享 | 1.对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次80元、120元奖补; 2.单个主体年度奖补上限10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另给予2万元宣传经费 |
1.依法设立、依法纳税的旅行社(分社),旅行社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中国港澳台地区游客入攀,在攀住宿2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 3.年度已申报的引客入攀奖补未超12万元。 |
1.旅行社(分社)奖补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电子行程单 5.旅游意外险保险单 6.游客名单 7.客人入攀印证资料(如:车票、飞机票或包车协议及支付凭证等) 8.不低于2晚(含)的住宿发票 9.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的旅游团队照片 10.从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导出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汇总表 11.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12.旅游团队地接协议 13.车辆调用手续或趟次合同 14.车辆调用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 15.每辆车的行驶证 16.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 2026年11月28日 |
| 69 | 文广旅局 | 列车团队奖补 | 其他 | 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旅行社引客入攀奖补办法》的通知 攀文广旅规〔2025〕1号 | 奖补 | 县(区) | 市 | 市文广旅局 | 旅行社(分社) | 快申快享 | 1.对符合条件的列车团队,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和7万元奖补; 2.单个主体年度奖补上限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另给予2万元宣传经费。 |
1.依法设立、依法纳税的旅行社(分社),旅行社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攀住宿2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 3.年度已申报的引客入攀奖补未超12万元。 |
1.旅行社(分社)奖补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电子行程单 5.旅游意外险保险单 6.游客名单 7.车票 8.不低于2晚(含)的住宿发票 9.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的旅游团队照片 10.从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导出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汇总表 11.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12.旅游团队地接协议 13.车辆调用手续或趟次合同 14.车辆调用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 |
2026年11月28日 |
| 70 | 文广旅局 | 航班团队奖补 | 其他 | 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旅行社引客入攀奖补办法》的通知 攀文广旅规〔2025〕1号 | 奖补 | 县(区) | 市 | 市文广旅局 | 旅行社(分社) | 快申快享 | 1.对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次120元、200元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奖补上限10万元; 2.对符合条件的另给予2万元宣传经费。 |
1.依法设立、依法纳税的旅行社(分社),旅行社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乘坐客运航班入攀旅游,单批游客30人(含)以上的,在攀住宿2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 3.年度已申报的引客入攀奖补未超12万元。 |
1.旅行社(分社)奖补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电子行程单 5.旅游意外险保险单 6.游客名单 7.飞机票 8.不低于2晚(含)的住宿发票 9.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的旅游团队照片 10.从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导出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汇总表 11.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12.旅游团队地接协议 13.车辆调用手续或趟次合同 14.车辆调用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 | 2026年11月28日 |
| 71 | 文广旅局 | 自驾游团队奖补 | 其他 | 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旅行社引客入攀奖补办法》的通知 攀文广旅规〔2025〕1号 | 奖补 | 县(区) | 市 | 市文广旅局 | 旅行社(分社) | 快申快享 | 对符合条件的按每辆车200元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奖补上限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另给予2万元宣传经费 | 1.依法设立、依法纳税的旅行社(分社),旅行社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市外10辆(含)以上且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自驾游团队入攀,在攀住宿2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 3.年度已申报的引客入攀奖补未超12万元。 |
1.旅行社(分社)奖补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电子行程单 5.旅游意外险保险单 6.游客名单 7.客人入攀印证资料(如:车票、飞机票或包车协议及支付凭证等) 8.不低于2晚(含)的住宿发票 9.游览2个(含)以上旅游点位的旅游团队照片 10.从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导出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汇总表 11.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12.旅游团队地接协议 13.车辆调用手续或趟次合同 14.车辆调用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 15.每辆车的行驶证 16.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 2026年11月28日 |
| 72 | 市卫生健康委 |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申领 | 其他 |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卫规〔2025〕4号) | 奖补 | 县(区) | 县(区) | 县(区)卫生健康委 | 经县(区)卫生健康局认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 快申快享 | 按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计算,每人每月200元。当月收托时间达15天及以上的按200元/人补助;达10天不足15天的按100元/人补助;不足10天的不予补助。每月补助人数不超过机构认定的普惠托位总数。 | 申请认定为普惠机构,除需依法登记注册并在属地县(区)卫生健康局备案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质量有保障 办托条件、设施设备、人员资质、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均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及质量评估要求。各县(区)可参照《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WST821-2023)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评估细则。 (二)收费应合法 1.收费项目清晰:包括基本服务费(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和其他服务费(如伙食费、材料费等代收代支费用)。2.基本服务费标准:严格执行属地政府指导价。在县(区)政府指导价出台前:乳儿班、托小班、混龄班、托大班基本服务月收费标准,分别不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0%、65%、60%、60%。具体数据以县(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县(区)政府指导价出台后: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3.收费公示:必须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主动接受监督。4.规范合同:必须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书面收托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双方权利义务等。 (三)运营可持续 1.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转正常。2.从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管理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失信惩戒信息。4.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婴幼儿被虐待伤害事件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 |
1.《攀枝花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申请表》 2.托育服务机构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的托育服务协议或合同(包含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争议纠纷处理及退费办法等) 3.婴幼儿在册名单 4.出勤统计表 5.申报期内每月收费凭证(如银行流水、发票存根等,需体现婴幼儿姓名、缴费月份、金额) 6.机构银行对公账户信息(需与报备账户一致) 7.县(区)卫生健康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变更情况说明等) | 2027年10月28日 |
| 73 | 城管执法局 | 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对新改扩建奖励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城管执法局 | 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 | 快申快享 | 对新改扩建35MPa、日加氢能力500kg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按照获得省级奖励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 申报项目属于新改扩建35MPa、日加氢能力500kg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并获得省级奖励的项目 项目所属企业在攀枝花市内注册,且在市内实施。项目实施企业应为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项目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必备的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投产并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所属企业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4.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项目直接相关的科技成果鉴定、查新报告、知识产权归属文件等证明材料 7.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8.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9.能够反映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验收证明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74 | 城管执法局 | 移动式撬装加氢站投资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城管执法局 | 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 | 快申快享 | 对新建移动式撬装加氢站(日加氢不超过500kg),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每座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申报项目属于新建移动式撬装加氢站(日加氢不超过500kg)的项目 项目所属企业在攀枝花市内注册,且在市内实施。项目实施企业应为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项目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必备的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投产并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所属企业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4.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项目直接相关的科技成果鉴定、查新报告、知识产权归属文件等证明材料 7.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8.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9.能够反映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验收证明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75 | 城管执法局 | 加氢站运营奖补 | 产业培育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2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城管执法局 | 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 | 快申快享 | 对提供加氢服务的运营加氢站(含综合能源站),其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20元/kg的,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含液氢),给予15元/kg,每年每座加氢站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奖励政策执行期间,总金额按照每年20%退坡执行 | 申报项目属于提供加氢服务的运营加氢站(含综合能源站) 项目所属企业在攀枝花市内注册,且在市内实施。项目实施企业应为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项目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必备的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投产并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所属企业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4.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8.提供反映日常氢气销售价格的材料 | 2027年12月31日止 |
| 76 | 市市场监管局 | 首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民营企业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3〕6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首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民营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 对首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民营企业 | 长期 | |
| 77 | 市市场监管局 | 获得“天府名品”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3〕6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获得“天府名品”的民营企业给予 5万元一次性奖补 | 1.攀枝花市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 2.获得“天府名品”标识管理授权。 |
长期 | |
| 78 | 市市场监管局 | 获得“天府质量奖”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3〕6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获得“天府质量奖”的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 1.攀枝花市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 2.获得“天府质量奖”。 |
长期 | |
| 79 | 市市场监管局 | 获得“中国质量奖”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3〕6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民营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 1.攀枝花市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 2.获得“中国质量奖”。 |
长期 | |
| 80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首次获得《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认证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首次获得《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 (GB/T29490-2023)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 | 1.在攀枝花市内依法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 术应用活动的企业; 2.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认证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1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首次获得《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认证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首次获得《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支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 | 1.在攀枝花市内依法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 术应用活动的企业; 2.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认证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2 | 市市场监管局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主体培育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类) | 快申快享 | 对新获批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企业类)给予10万元,支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项目 | 1.在攀枝花市内依法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 术应用活动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类)。 2.首次获批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企业类)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获批文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3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强企)主体认定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新获批的省级知识产权强企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 | 1.在攀枝花市内依法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 术应用活动的企业。 2.首次获批确定为省级知识产权强企企业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获批文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4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的,给予30万元,支持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 | 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为组织完成国际标准项目的第一单位,以国家标准委或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对口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4.国家标准委或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对口单位出具的主导单位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5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企业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的,给予20万元,支持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 | 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单位为标准文本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4.强制性国家标准应提供立项计划公告、标准报批材料、技术组织证明等主导单位证明材料 5.推荐性国家标准应提供标准发布单位的文件、公告等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6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企业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的,给予10万元,支持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 | 主导制定(修订)行业标准的单位为标准文本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4.标准发布单位的文件、公告等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7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主导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奖励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攀办规〔2025〕5号)、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攀科规〔2026〕4号) | 奖补 | 市 | 市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企业主导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的,给予3万元,支持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 | 主导制定(修订)省级地方标准的单位为标准文本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 |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强企示范、制(修)订标准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3.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4.标准发布单位的文件、公告等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027.12.31 |
| 88 | 林业局 | 造林补贴 | 其他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体制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20〕74号) | 奖补 | 县(区) | 县(区) | 县(区)林业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防护林4000元/亩,特种用途林3000元/亩,用材2000元/亩。 | 达到新造林标准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并通过验收的。 | 造林补贴申请表 | 2030年12月31日止 |
| 89 | 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 | 企业汇率避险奖补 | 产业培育 | 《国家外汇管理局攀枝花市中心支局 攀枝花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涉外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攀汇〔2023〕11号) | 奖补 | 市 | 市 | 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 | A类外贸企业 | 免申即享 | 对外贸企业实际利用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金额,原则上按 50元/万美元的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的补贴支持。 | 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为 A类的外贸企业; 2.企业注册地为攀枝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实控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或接受行政处罚。 4.外贸企业实际利用外汇衍生品并履约。 |
长期 | |
| 90 | 科协 | 市级工作站三年考核补助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暂行)》 (攀科协〔2021〕28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协 | 企业(含社会组织) | 快申快享 | 三年期满后进行绩效评估,对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 20-30 万元的奖励资助,对合格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5万元的奖励资助 | 1.在攀枝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攀枝花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发展方向契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并在本行业领域内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企(事)业;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研发队伍。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3.与相关领域 1 名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并有明确的科研课题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签订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有效期 3 年以上)和项目合作协议。签约进站院士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要求。签约进站首席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前三名,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主持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 (3).国家和省部级重大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以上获得者; (4).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 4.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立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原则。申报企(事)业单位与院士(专家)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已运行 1 年以上,为企(事)业单位发展战略研究、人才队伍培养、技术研发攻关、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对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单位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备案瞪羚企业可优先建站。(请依据拆分后的事项名称、扶持标准,结合政策原文和审批要求确认并调整申报条件内容)(检测到申报条件中存在非企业主体相关内容,请确认后调整); 6.院士(专家)工作站3年建设期满 |
1.攀枝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考核表 2.攀枝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考核自评表 | 长期 |
| 91 | 科协 | 市级工作站建站补助 | 科技创新 | 《攀枝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暂行)》 (攀科协〔2021〕28号) | 奖补 | 市 | 市 | 市科协 | 企业(含社会组织) | 快申快享 | 首次建站单位一次性10万元资助 | ①在攀枝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攀枝花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发展方向契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②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研发队伍。③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并有明确的科研课题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④申报企(事)业单位与院士(专家)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已运行1年以上,为企(事)业单位发展战略研究、人才队伍培养、技术研发攻关、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1.建站申请表 2.攀枝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 | 长期 |
| 县区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 ||||||||||||||
|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需依据政策拆分成事项,并结合实际命名) |
政策板块 | 政策依据 | 兑享结果 | 申报层级 | 决定层级 | 决定部门 (地名+部门全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科学技术局) |
申请对象 | 兑现方式 | 扶持标准 (清晰、明确、无模糊定义) |
申报条件 (清晰、明确、无模糊定义) |
申报材料 | 政策有效期 |
| 1 |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东区创业孵化基地初次认定奖补 | 稳岗就业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东人社〔2021〕37号) | 奖补 | 区 | 区 |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获得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 1.有合法资质,创业孵化基地及其运营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2.有固定的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其中以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类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0平方米;场地内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孵化场所利用率每年不低于70%; 3.有专门的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应设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有不少于4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管理服务人员,有不少于5人的创业导师团队; 4.有健全的制度。有健全的人、财、物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孵化服务制度、孵化周期、准入退出机制。有完善的创业服务、政策落实和孵化服务等台账; 5.有扶持的措施。为入驻创业者提供一定的场地租金和物管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扶持。对初创企业和孵化项目,在场地、资金、人员、技术等准入条件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6.有明显的效果。近2年,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实体(项目)每年不少于15户(个),带动/吸纳就业人数每年不少于 70人;自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以来,在孵实体(项目)孵化成功率不低于50%,在孵实体(项目)到期出园率不低于80%。 |
1.攀枝花市东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3、近1年入驻创业实体(项目)名册 4、带动/吸纳就业人员名册 5.项目孵化情况 |
长期 |
| 2 |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东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复核奖补 | 稳岗就业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东人社〔2021〕37号) | 奖补 | 区 | 区 |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获得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第2年和第3年复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万元补助 | 1.东区已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2.核查合法的资质; 2.核查固定的经营场地; 3.核查有专门运营团队及办公环境; 4.核查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完善的创业服务、政策落实和孵化服务等台账; 5.核查扶持的措施; 6.核查孵化效果 |
1.孵化基地复核申请书 2.上一年度入驻创业实体(项目)名册、带动/吸纳就业人员名册以及项目孵化情况 | 长期 |
| 3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一等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省级一等奖的旅游商品,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二等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省级二等奖的旅游商品,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5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三等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省级三等奖的旅游商品,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6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一等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旅游商品,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7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二等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的旅游商品,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8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三等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的旅游商品,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9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优秀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省级优秀奖的旅游商品,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0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优秀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获得国家级优秀奖的旅游商品,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 .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1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天府旅游名品”文旅商品研发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品”的旅游商品,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2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评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3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评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4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5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评定为市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分别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6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评定为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分别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7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评定为国家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8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一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给予0.3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19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二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市级二等奖的,给予0.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0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三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市级三等奖的,给予0.1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1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一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省级一等奖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2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二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省级二等奖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3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三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省级三等奖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4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一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5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二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6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三等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戏曲、音乐、舞蹈类的原创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7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一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给予0.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8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二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市级二等奖的,给予0.15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29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三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市级三等奖的,给予0.1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0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一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省级一等奖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1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二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省级二等奖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2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三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省级三等奖的,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3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一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4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二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5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三等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艺术作品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文学、书法、美术、影视类原创作品,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6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市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认定为市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7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省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认定为市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8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奖励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认定为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文件、标志牌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39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房车营地、露营地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房车营地按每个营位0.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帐篷营位按每个营位0.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小木屋、太空舱等旅游接待设施按每个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总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每个营地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 |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2.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4.新建房车营地,每个营位面积不小于60㎡,营地配备电源、照明、给排水、垃圾收集设施、厕所等配套设施齐全且营位在10个以上,建成完成验收; 5.新建帐篷营位,每个营位面积不小于30㎡,营地配备电源、照明、给排水、垃圾收集设施、厕所等配套设施齐全且营位在10个以上的,建成完成验收; 6.营地配套新建设的小木屋、太空舱等旅游接待设施(每个面积不低于30㎡,寝具、炊具、餐具、卫生间等设备齐全),建成完成验收。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0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甲级民宿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甲级的旅游民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1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乙级民宿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乙级的旅游民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2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丙级民宿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丙级旅游民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3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花城旅游民宿”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花城旅游名宿”的精品民宿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4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天府旅游民宿”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天府旅游名宿”的旅游民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5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三星级酒店(饭店)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3星级酒店(饭店)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6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四星级酒店(饭店)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4星级酒店(饭店)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7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五星级酒店(饭店)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评定为五星级酒店(饭店)的,按“一事一议”的方式落实扶持政策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8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主题鲜明酒店(饭店)经营一次性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对主题鲜明,床位数超过30个的主题酒店,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1.企业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3.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4.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认定批复、星级证书、标志牌(照片)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49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旅行社经营性房租补贴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按实际房租给予补助,每年最高2万元 |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2.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4.旅行社(旅游公司)到仁和成立分社(分公司),开展旅游服务满1年。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开展旅游服务、门面租赁、团队游人数、住宿、就餐、研学、旅拍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50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3000人次以上游客接待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按照3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 |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2.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4.每年接待团体游客达3000人次(首年不低于500人次),每位游客在仁和区游览2个及以上景点,住宿不少于1晚、就餐不少于2次。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开展旅游服务、门面租赁、团队游人数、住宿、就餐、研学、旅拍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51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5000人次以上游客接待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按照5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 |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2.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4.每年接待游客达5000人次(首年不低于1500人次),每位游客在仁和区游览2个及以上景点,住宿不少于1晚、就餐不少于2次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开展旅游服务、门面租赁、团队游人数、住宿、就餐、研学、旅拍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52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1500人以上研学游、旅拍游游客游客接待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按照3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 |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2.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4.每年接待研学游、旅拍游游客达1500人次(首年不低于500人次),每位游客在仁和区游览2个及以上景点,住宿不少于1晚、就餐不少于2次。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开展旅游服务、门面租赁、团队游人数、住宿、就餐、研学、旅拍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53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3000人以上研学游、旅拍游游客游客接待奖补 | 产业培育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攀仁文旅产〔2024〕1号 | 奖补 | 区 | 区 | 仁和区文广旅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按照4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 |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无违规建设、经营等行为及其他负面影响; 2.全年无重大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文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参与仁和区文旅业态发展,赋能仁和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仁和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4.每年接待研学游、旅拍游游客达3000人次(首年不低于1000人次),每位游客在仁和区游览2个及以上景点,住宿不少于1晚、就餐不少于2次。 |
1.仁和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开展旅游服务、门面租赁、团队游人数、住宿、就餐、研学、旅拍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开户行、账号 6.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区文广旅局出具的未发生重大文化旅游投诉案件证明 8.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未纳入失信名单证明 9.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出具的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 2026年12月31日止 |
| 54 | 仁和区财政局 | 光电产业分险基金贷款 | 投资信贷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光电产业分险基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攀仁府办〔2023〕58 号 |
权益 | 区 | 区 | 仁和区财政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分险基金贷款单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 1.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具备正常规模经营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许可且对环境和社会无负面影响的生产经营项目; 3.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企业经营者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在攀枝花农商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缴纳了履约保证金。 |
1.仁和区光电产业发展分险基金贷款申请表 | 长期 (自2023年9月11日起执行) |
| 55 | 米易县科学技术协会 |
米易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补助 | 产业培育 | 米易县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米易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米科协〔2022〕17 号 | 奖补 | 县 | 县 | 米易县科学技术协会 |
企业 | 快申快享 | 首次建站单位一次性5万元资助 | 1.在米易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米易县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发展方向契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研发队伍;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并有明确的科研课题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 4.申报企业单位与院士(专家)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已运行1年以上,为企业单位发展战略研究、人才队伍培养、技术研发攻关、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1.建站申请表 2.米易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 | 长期 |
| 56 | 米易县科学技术协会 |
米易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奖励 | 产业培育 | 米易县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米易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米科协〔2022〕17 号 | 奖补 | 县 | 县 | 米易县科学技术协会 |
企业 | 快申快享 | 3年期满的工作站由工作组办公室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绩效评估,对优秀院士(专家)给予5-10万元的奖励资助,对合格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2-5万元的奖励资助 | 1.在米易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米易县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发展方向契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研发队伍;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并有明确的科研课题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 4.申报企业单位与院士(专家)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已运行1年以上,为企业单位发展战略研究、人才队伍培养、技术研发攻关、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签约进站合作项目执行期满3年的工作站 |
1.米易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年度考核表 2.米易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考核表 | 长期 |
| 57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补助 | 其他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盐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边人社发〔2022〕78 号) | 奖补 | 县 | 县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县级孵化基地认定成功获得10万元一次性补助 | 1.有合法的资质。经各级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创业孵化基地需运营1年以上;负责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的单位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创业孵化基地及运营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2.有固定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平方米。其中以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类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500 平方米;场地内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孵化场利用率每年不低于 70%; 3.有专门的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应设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有不少于 3 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管理服务人员,有不少于 5 人的创业导师团队; 4.有健全的制度。有健全的人、财、物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孵化服务制度,孵化周期、准入退出机制。有完善的创业服务政策落实和孵化服务等台账; 5.有扶持的措施。为入驻创业者提供一定的场地租金和物管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扶持。对初创企业和孵化项目,在场地、资金、人员、技术等准入条件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6.有明显的效果。近 1 年,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实体(项目)每年不少于 10 户(个),带动、吸纳就业人数每年不少于 40 人;自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以来,在孵实体(项目)孵化成功率不低于 50%,在孵实体(项目)到期出园率不低于 80%。(请依据拆分后的事项名称、扶持标准,结合政策原文和审批要求确认并调整申报条件内容)。 |
1.盐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成立文件 3.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4.近1年入驻创业实体(项目)名册 5.带动、吸纳就业人员名册 6.项目孵化情况 | 长期 |
| 58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复核补助 | 其他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盐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边人社发〔2022〕78 号) | 奖补 | 县 | 县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 | 快申快享 | 获得县级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期第2年和第3年复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万元补助 | 1.获得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2.管理期内复核结果为合格 |
1.盐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成立文件 3.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4.近1年入驻创业实体(项目)名册 5.带动、吸纳就业人员名册 6.项目孵化情况 7.管理制度机制明细表 8.扶持措施清单 9.上一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 长期 |
审核: 杨柳 责任编辑: 杨碧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