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装备制造申兑指南(其他)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申兑指南(其他)】
28. 支持装备制造
28.1 对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加氢、氢能无人机等装备生产线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四川省攀枝花市
(四)适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五)有效期:2027年12月31日
(六)兑现对象:项目业主
(七)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主要产品为燃料电池系统以及制氢、加氢、氢能无人机等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申报单位产品已实现销售,在奖励期内持续在本地生产经营相关产品。
2.申报单位在攀枝花市内注册,且应为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项目所属企业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申报时限:每年年底前申报一次
(九)兑现标准:按照有关产品实际销售收入的5%给予奖励,奖励政策执行期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0812-333669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12-334731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钢城经贸大厦B座13层1320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能源与新兴产业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二、申请材料
(1)企业、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产品目录及说明。
(4)申报年度内,符合奖励范围的产品的销售合同汇总表及代表性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年度内符合奖励范围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不含税)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能够反映产品生产制造的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7)企业承诺持续生产经营的声明。
(8)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28. 支持装备制造
28.2 对氢燃料电池整车组装企业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四川省攀枝花市
(四)适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五)有效期:2027年12月31日
(六)兑现对象:项目业主
(七)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为氢燃料电池整车(商用车为主)组装生产线。
2.项目需按阶段申请:
(1)开工建设阶段: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实质性开工(需提供开工现场照片、施工合同、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等)。
(2)竣工验收阶段:生产线建设完成,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正式投产阶段:生产线正式投入生产运行,产出合格产品(需提供投产证明、首批产品下线证明、销售合同/意向书等)。
3.申报单位在攀枝花市内注册,且应为管理团队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项目所属企业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申报时限:每年年底前申报一次
(九)兑现标准: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按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正式投产三个阶段,分别按照2:3:5的比例分段兑现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0812-333669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12-334731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钢城经贸大厦B座13层1320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能源与新兴产业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二、申请材料
(1)企业、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申请阶段提供相应证明。
A、开工建设阶段: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开工报告、主要设备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现场开工照片。
B、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主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证明。
C、正式投产阶段:正式投产文件/证明、首批下线车辆合格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首批销售合同/意向书复印件。
(4)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截至申报时的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用于整车组装)及构成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投资构成明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
(6)整车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国家公告目录准入资质、汽车产品公告)。
(7)真实性承诺书,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