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 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攀枝花市创新券管理办法》《攀枝花市技术交易补贴管理办法》《就业见习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基地帮扶奖补》《企业吸纳就业奖补 》(企业一次性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岗位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企业承诺制审批环保服务》的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5-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

 

《关于做好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

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1.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背景。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攀枝花市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攀办发〔2021〕58 号),为降低企业开办费用,经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会商并请示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通过加强财政经费和政府购买方式,由市、县公安局通过招标方式选取印章刻制企业,向首次开办企业的申请人提供免费公章刻制服务。

2.全市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开始执行时间。

全市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开始执行时间统一确定为2021年11月1日(含当日)。

3.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保障。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其首套公章刻制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含履行登记注册职能的东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其首套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由县(区)财政承担。

 

:《关于做好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攀枝花市创新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什么是创新券?

创新券是由政府向企业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创新券为电子券(虚拟币),又称科创币,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全社会进行科技创新的一种手段,是推动科技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的一种途径。

2、创新券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来源: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

3、创新券支持的对象有哪些?

⑴在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入驻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孵化企业,入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⑵为攀枝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并收取创新券作为部分服务费用的市内科技服务机构。

4、创新券怎么领取?

创新券依托“攀枝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科创通攀枝花分平台)”进行运作,企业统一在管理平台上申领创新券,主管部门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服务,用创新券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然后由服务机构或企业通过管理平台申请兑付。

每年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在局政务网站发布创新券发放通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通知要求,在攀枝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填写资料,提交证明材料并申领创新券,主管部门审核即将相应额度的创新券发放到企业平台账户。

5、如何才能成为接收创新券的科技服务提供方?

攀枝花市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国家资质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研发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在攀枝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上注册账号,提出申请,并将有关纸质证明材料提交到管理部门,通过审核后方可成为能接收创新券的科技服务提供方。

6、能接收创新券的科技服务机构是否会变化?

能接收创新券的科技服务机构将不定期进行更新。一方面,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可提交审核资料,增加进名单。另一方面,对出现违规行为或服务能力不足的机构,将从名单中删除。

7、创新券适用于哪些科技创新活动?

创新券适用于攀枝花市企业购买的具有国家资质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的市内市外专利申报代理服务、市内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服务,以及市内检验检测三类科技创新活动。

8、每家企业能领多少创新券?

用于购买检验检测服务企业可申领创新券5万元,用于购买专利代理服务企业可申领创新券3万元,用于购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服务企业可申领创新券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内领取创新券的上限为10万元。每年一次性申领,顶格发放。

9、创新券的适用范围及补贴比例

1)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的补贴:

 

 

 

 

1 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的补贴支持范围及额度

购买服务类别

市内/市外

补贴比例

补贴上限

检验检测服务

市内

服务总费用的20%

5万元

专利申报代理及专利评估服务

市内

+

市外

市内:服务总费用的10%

市外:服务总费用的8%

 

3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

市内

+

市外

市内:服务总费用的20%

市外:服务总费用的15%

 

 

2万元

 

 

 

2)为企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的补贴:

2 科技服务机构的补贴支持范围及额度

机构类别

市内/市外

补贴比例

补贴上限

检验检测服务

机构

 

 

仅补贴市内机构

 

服务总费用的10%

10万元

专利申报代理及专利评估服务机构

服务总费用的10%

3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机构

服务总费用的10%

3万元

10、持券企业使用创新券时如何操作?

持券企业在使用创新券时,如果购买的是攀枝花市内的科技创新服务,必须先与能接收创新券的科技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需约定服务内容、期限、价格及使用创新券的情况。然后由持券企业在平台上申请使用创新券,用创新券按比例抵扣部分服务费用后。服务机构将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上传至攀枝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主管部门审核。

持券企业在使用创新券时,如果购买的是攀枝花市外的科技创新服务,必须先与市外科技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完成服务。完成服务后,企业将服务费用总金额全额付予服务机构,然后由企业将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上传至攀枝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申请使用创新券。

11、创新券如何兑付资金?

企业购买的是攀枝花市内的科技创新服务时,网络平台审核通过后,市内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创新券服务项目兑换及补贴汇总表、服务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兑付。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需与系统上的一致,兑付时间可自行约定。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将抵扣的创新券部分折现返给服务机构并给予机构该次服务费用总金额10%的补贴。

企业购买的是攀枝花市外的科技创新服务时,企业在网络平台审核通过后,需提供创新券服务项目兑换及补贴汇总表、服务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兑付。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需与系统上的一致,兑付时间可自行约定。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比例将创新券应该抵扣的部分折现补贴给企业。

12、创新券是否设有效期?

创新券每年申领、兑现、发放,年度有效。

13、创新券的由哪个部门管理、兑现?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是创新券的管理部门,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创新券的日常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发放、兑现等具体工作。

14、如何在创新券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

创新券专项资金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15、如果违规使用创新券怎么处理?

在创新券申请过程中,企业和服务机构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停止兑付、注销其持有的创新券、追回已兑付创新券资金,并记入不良信誉记录, 3年内不给予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适时对创新券服务机构进行评估考核,并作为参与下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攀枝花市技术交易补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为什么技术交易管理中引入补贴机制?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流动、向产业渗透、向民生辐射,打通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活跃我市技术市场,推进企业与各院校及企业之间技术交易活动的开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市在技术交易管理中引入后补助机制。

2.补贴的经费来源是什么?

补贴是政府运用财政资金补贴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的一种方式,是对现有科技经费管理方式的补充。由市级财政资金列支。

3、技术交易补贴的补贴范围是什么?

在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相关领域内,发生的技术交易活动并订立技术合同的行为,且技术合同须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4、如何理解“订立技术合同,且订立的技术合同须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办法》中所指的订立技术合同是指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中对订立技术合同的要求,科学技术部印制有《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可参照使用。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负责管理和指导。《办法》中要求申请补贴的技术合同须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目前只对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所登记的合同进行补贴。

5、技术交易补贴对象涉及哪些主体?有哪些要求和限制?

技术交易的补贴对象包括技术交易的输出方、吸纳方、中介方。

输出方必须是与我市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产生了技术交易活动的高校、企业及科研单位研发团队或个人;吸纳方必须是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我市,引进吸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并成功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企业。中介方应是在促成国内外高校院所及其所属研发机构、专家团队以及企业科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并在我市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该规定强调的一是技术交易的成果落地必须在我市;二是技术交易参与方的地域归属。旨在通过后补贴引导作用,激发我市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吸收以及高校和院所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成果的紧密结合,同时发挥中介机构在技术交易中的推动作用。

6、技术交易的参与各方能否就同一交易申请补贴?

就同一技术交易事项,如果参与各方(输出方、吸纳方、中介方)均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均可申请技术交易补贴。

7、对于多家单位同时作为输出方的技术交易是如何考虑的?

同一技术交易原则只有一家单位作为输出方,企业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应引起重视,当由于项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有差异,且在项目中承担不同的任务分工,在同一技术交易中出现多个输出方时,必须在技术合同中明确各输出方在交易中承担的任务和所涉及的技术交易额,但输出方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就业见习申请政策解读

 

、服务内容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见习申请,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负责进行就业见习推荐。

  • 政策来源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就业见习补贴……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第三章(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一)申请对象。参加见习的人员应是毕业后未实现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二)申请程序。见习毕业生向市(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参加见习申请。

、办理条件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一、 奖补对象

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二、 奖补标准

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政策来源:

攀枝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责任落实清单的通知(攀就业办发〔20223 号)“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2.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就业基地帮扶奖补政策解读

一、 奖补对象

吸纳 10 人以上脱贫人口就业的就业帮扶基地。

二、 奖补标准

就业帮扶基地奖补标准为 5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政策来源:

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攀人社发〔2022143 号)“扶持就业载体14.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吸纳脱贫人口 10 人以上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 5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一、补贴措施及补贴对象 (五)就业帮扶基地奖补。”

 

 

 

 

 

企业吸纳就业奖补

(企业一次性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岗位补贴)政策解读

 

一、 奖补对象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企业。

二、 奖补标准

申请企业吸纳就业奖补的企业可以按以下标准同时申请: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的标准为 1000 /人。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 10 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2)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企业为脱贫人口按时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除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3)岗位补贴标准为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30%/.月。认定为县级、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的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 60%80%。除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政策来源:

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攀人社发〔2022143 号)“(二)促进稳定就业。5.鼓励用工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 1000 /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 10 人以上的,再按每 10 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奖补资金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一、补贴措施及补贴对象 (三)企业吸纳就业奖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政策解读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政策背景。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攀委办发〔2021〕5号),为更好地促进人力资源聚集,实现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切实助推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人才工作站的高校和职业院校,为在攀企业成功引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成功引进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的,按 400 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政策开始执行时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政策统一确定为2021年6月12日(含当日)。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政策经费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企业(机构)向用人单位属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所在地在钒钛高新区在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办理登记注册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报)由市、县(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保障。

企业承诺制审批环保服务的政策解读

 

一、为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我市放管服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攀枝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实施方案》,并于2020拓展环评审批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将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环评纳入承诺制审批范围。

二、什么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是指建设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环评编制单位,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行政许可条件,承诺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承诺接受因失信受到的惩戒。企业须严格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完成承诺事项,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符合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加快审批。

三、怎样才能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一)实施原则。

采取自愿原则,建设单位可根据承诺制审批名录的项目类别自主选择是否按照承诺制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对不愿开展承诺制审批的建设单位,按照原有先审查再审批的程序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二)实施范围。

市域内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及开发建设区域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实施对象。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项目目录由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四)实施条件。

建设单位完成工商注册;项目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及开发建设区域内;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属于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

四、如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1.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环评编制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报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时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2自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环评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导则、标准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科学客观的环评结论,环评结论应当明确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的相符性,环评结论将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3.建设单位申报后,生态环境部门对其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明显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明显不符合规划选址及区域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审批。

对符合承诺制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其环评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组织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重大异议时,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撤销受理公示,并立即告知建设单位,进行退件处理,将其纳入实质性审查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生态环境部门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

 

 

 

 

 

 

审核: 张景帅    责任编辑: 李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