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意见》奖补内容包括哪些?
建立养老床位运营补贴制度。按收养重度失能老人300元/月/床位、中度失能老人200元/月/床位、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老人100元/月/床位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三、《意见》申报条件包括哪些?
(一)《意见》有效期
有效期201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3日止
(二)申报主体
攀枝花市范围内新备案民办养老机构
(三)申报时间
无限制
(四)申报条件
养老机构备案后,床位连续使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连续补助3年。
(五)申报材料
新备案养老机构床位连续使用半年以上后,提供金民工程系统内机构床位数、老年人信息数据截图及加盖机构公章的数据情况说明。
四、《意见》申报流程有哪些?
1.民办养老机构到民政部门备案;
2.床位连续使用半年以上;
3.机构提供金民工程系统内机构床位数、老年人信息数据截图及加盖机构公章的数据情况说明;
4.所属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办理预算资金支付手续;
5.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