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诺制审批环保服务的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2-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企业承诺制审批环保服务的政策解读
一、为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我市“放管服”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攀枝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拓展环评审批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将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环评纳入承诺制审批范围。
二、什么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是指建设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环评编制单位,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行政许可条件,承诺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承诺接受因失信受到的惩戒。企业须严格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完成承诺事项,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符合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加快审批。
三、怎样才能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一)实施原则。
采取自愿原则,建设单位可根据承诺制审批名录的项目类别自主选择是否按照承诺制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对不愿开展承诺制审批的建设单位,按照原有先审查再审批的程序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二)实施范围。
市域内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及开发建设区域。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实施对象。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项目。目录由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四)实施条件。
建设单位完成工商注册;项目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及开发建设区域内;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属于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
四、如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
1.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环评编制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报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时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2.自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环评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导则、标准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科学客观的环评结论,环评结论应当明确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的相符性,环评结论将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3.建设单位申报后,生态环境部门对其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明显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明显不符合规划选址及区域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审批。
对符合承诺制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其环评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组织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重大异议时,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撤销受理公示,并立即告知建设单位,进行退件处理,将其纳入实质性审查。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生态环境部门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