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政策解读)《攀枝花市强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制定背景
2024年8月,全省建立“1+3”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实行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为细化落实“1+3”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聚集更多金融资源推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市级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7方面12条。通过风险补偿、财政奖补、引导投资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各类企业主体获得发展机会,为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提供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一)支持做大金融产业方面。主要包括支持“7+4”类地方金融组织补充资本1条措施
市县(区)财政对于我市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成功补充资本的,按照其年度新增实收资本的5‰、单户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方面。主要包括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发展、支持创投机构投资我市拟上市企业2条措施
一是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发展。市县(区)财政对在我市辖内登记注册企业按照完成股改并签订保荐协议、首发上市申报材料报交易所被受理两个阶段进行奖励。1.补助我市企业完成股改并签订保荐协议期间实际发生的中介费用,最高不超过80万元;2.补助我市企业首发上市申报材料报交易所受理期间实际发生的中介费用,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二是支持创投机构投资我市拟上市企业。市县(区)财政对投资我市上市培育计划企业及拟上市企业且投资期限超过1年的创投机构(不含政府性引导基金),按照其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持创投机构投资我市科技企业、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条措施
一是支持创投机构投资我市科技企业。市县(区)财政对投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且投资期超过1年的创投机构(不含政府性引导基金),按照其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单户不超过2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市县(区)财政对成功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我市企业,其为获得银行贷款而开展评估、保险、担保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50%评估费补助、50%保险保费补助、50%担保费补助;按照贷款协议签订时1年期LPR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给予30%利息补助(一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持绿色债券融资、支持绿色低碳转型金融发展2条措施
一是支持绿色债券融资。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市财政局按照其年度绿色债券发行融资总额的1‰,给予单户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绿色低碳转型金融发展。对运用钒钛钢铁、农业等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发放“转型贷款”“可持续挂钩贷款”等专项信贷产品的市级银行机构,市财政局按照年度专项信贷产品发放金额的1‰,给予单户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成功申请转型金融贷款的我市企业,市县(区)财政给予单户1万元奖励。
(五)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持增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支持跨境贸易发展3条措施
一是支持增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年度贷款余额增速超过当年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且排名全市前3名的市级银行机构,市财政局按照其年度新增贷款余额的0.1‰,给予单户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支持我市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市县(区)财政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融资担保业务年化费率降低至1%以下的,按照其年度融资担保新增发生额的1‰给予业务奖补。
三是支持跨境贸易发展。对为攀枝花市内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开展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以及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优化外贸企业服务工作质效综合排名全市前2位的市级银行机构,市财政局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六)支持数字金融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天府信用通)建设1条措施
支持市级银行机构与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合建模等工作,对通过平台促成融资笔数排名全市前3名的市级银行机构,市财政局按照100元/笔的标准,给予单户不超过5万元奖励。
(七)实施风险补偿金政策方面。主要包括实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1条措施
市县(区)财政筹集不低于8000万元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资金池,通过“政银担”合作等模式,发挥增信分险功能,共同引导市内银行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三、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按本政策执行。政策有效期内,同一单位(企业)申请省级或其他市级相同事项奖励补贴资金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过程中如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变动,本政策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