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4-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

盐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县级创业孵化基地?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是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育创新创业主体为支撑、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的,充分利用各类场地和创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项目孵化、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对接、政策扶持、法律咨询、事务代理等服务的创业服务载体。

二、为什么要开展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开展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主要是为了加强全县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和管理,培育、引导、扶持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运行、可持续发展,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资源整合、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的原则。

三、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哪些基本功能?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是场地保障功能,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会议场所、商务洽谈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二是创业指导功能,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咨询、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三是事务代理功能,为创业者提供财务、法律、人力资源、专利、工商、税务等事务代理服务;四是融资对接功能,为创业者提供融资对接及融资担保服务;五是政策落实功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并协调用好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四、哪些单位可以申报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符合认定条件、具备创业孵化功能和服务能力的创业孵化基地均可申报。申报的创业孵化基地应当经各级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且运营满1年以上;负责基地运营的单位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地及运营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五、申报县级创业孵化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报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合法资质。基地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运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无违法违纪和重大纠纷。二是有固定场地。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以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类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场地应具备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孵化场利用率每年不低于70%。三是有专门机构。应设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配备不少于3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管理服务人员,以及不少于5人的创业导师团队。四是有健全制度。应建立完善的人、财、物等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孵化服务制度、孵化周期、准入退出机制和服务台账。五是有扶持措施。应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场地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扶持,并在场地、资金、人员、技术等准入条件上对初创企业和孵化项目适当倾斜。六是有明显成效。近1年在孵实体(项目)每年不少于10户(个),带动、吸纳就业人数每年不少于40人;基地运营以来,在孵实体(项目)孵化成功率不低于50%,到期出园率不低于80%。

六、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如何申请认定?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按照“申请、初审、公示、复核及认定”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可提出申请;有关部门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初审及资质合法性审查;初审合格后按程序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再进行联合复核,复核通过后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并授牌。

七、申请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县级创业孵化基地,主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是《盐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二是创业孵化基地成立文件、建筑面积证明材料;三是近1年入驻创业实体(项目)名册、带动吸纳就业人员名册及项目孵化情况;四是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被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后,可以享受哪些支持政策?

被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从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万元补助。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为3年。管理期内第2年和第3年复核合格的,每年再给予5万元补助;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管理期内成功升级为市级或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市级或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享受补助。

九、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每年都可以申报吗?数量有没有限制?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认定。同时,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实行总量控制,数量控制在3家以内。

十、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为服务对象提供场租、通讯宽带、水电物业和创业创新服务、信息采集等相关支出。有关部门将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

十一、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如何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将通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地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同时,基地在认定、运行和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规范管理、诚信运行。

十二、哪些情形会被取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服务承诺、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等情形的,将被撤销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且3年内不能再次申请认定。对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虚报瞒报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回相关资金。

十三、申请表主要填报哪些内容?

申请表主要包括基地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建筑面积、孵化场所面积、运营机构名称、负责人、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创业导师数,以及基地简介、功能概述、制度概述、业绩概述、近一年业绩、荣誉概述等内容。其中,近一年业绩部分需要重点填报孵化实体(项目)数量、带动吸纳就业人数、孵化成功率,以及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项目数和带动就业人数。

 十四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

盐边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12-8655283

审核: 杨柳   责任编辑: 杨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