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申领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6-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申领政策解读
问:哪些机构可以申请?
答:经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认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按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计算,标准为每人每月200 元。当月在托时间达到或超过15天,按每人200元补助;在托时间达到或超过10天但少于15天,按100元/人补助;在托时间少于10天,当月不予补助。
问:什么时候申报?
答:每年7月15日前申报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运营补助;次年1月15日前申报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补助。
问:去哪里申报?
答:机构所在地的县(区)卫生健康局提交材料。
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攀枝花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申请表》;2.托育服务机构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的托育服务协议或合同(包含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争议纠纷处理及退费办法等);3.婴幼儿在册名单、出勤统计表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申报期内每月收费凭证(如银行流水、发票存根等,需体现婴幼儿姓名、缴费月份、金额);5.机构银行对公账户信息(需与报备账户一致);6.县(区)卫生健康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变更情况说明等)。
问:补助资金什么时候到账?
答:1-6月的补助原则上9月30日前发放到位;7-12月的补助原则上次年3月31日前发放到位。
问:办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答:东区卫生健康局:0812-2232672
西区卫生健康局:0812-3866915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0812-2901566
米易县卫生健康局:0812-3992434
盐边县卫生健康局:0812-3968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