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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强参保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新规定

来源: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我市出台加强参保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新规定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的指示精神,以及省纪委关于贯彻中纪委第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养老社保领域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防止出现单位不将职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等材料依法依规装入职工人事档案而造成社保基金损失情况发生,近日,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组织部、市档案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将职工工作期间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全部如实装入职工个人档案,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规范了职工因违规违纪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职工受到刑事处罚、原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合并、破产等情形,单位对违规违纪违法档案材料的管理规定。明确了纪律红线,对应当记入职工人事档案的档案材料,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或将伪造、变造的材料装入职工人事档案,给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由单位负责牵头对社保基金损失进行追偿;对社保基金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依法由单位赔偿;对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组织处理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知》还明确了职工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工作流程,压实清理工作责任,为限期完成职工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该《通知》的下发,有效避免了部分参保单位过去在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对职工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材料未装入档案或弄虚作假而造成社保基金流失问题的发生,将基金安全关口前移,进一步筑牢了基金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