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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来源: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政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

2.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市级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对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5.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审核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对部门(单位)独立设置的办事大厅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6.按照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7.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努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督促落实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举措,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二)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市场主体轻违规行为容错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担保体系,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压减办证、审批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减少到 90 个工作日以内,政务服务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跑”升级。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与市民面对面、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

2. 扎实推进新址搬迁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址搬迁的工作要求,倒排工期,按时间节点完成市财经委会议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办公用品及家具的采购、信息化系统施工建设招投标和运行调试、协调新址进驻单位进行二次装修等工作,依法依规全力推进新址建设工作,确保顺利搬迁新址

3.继续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1)优化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进一步提升各类型交易项目全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功能。

(2)深化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拓展标准化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构建以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岗位作业和管理制度等为一体的服务标准化体系,创建全省“示范交易中心”。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两个均为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457.077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1457.07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7.0777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3.0258万元,主要是:1.新增下属事业单位一个,承担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协调后勤保障服务和网络技术日常维护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1457.0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1277万元,占45.17%;项目支出798.95万元,占54.83%。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3.0258万元,主要是:1.新增下属事业单位一个,承担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协调后勤保障服务和网络技术日常维护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7.077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7.07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8.4274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8.3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7.07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3.0258万元,主要是:1.新增下属事业单位一个,承担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协调后勤保障服务和网络技术日常维护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2.新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部署,于2019年5月全面启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五大类,并将每一类项目细化分解为四个审批阶段,编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下放事项清单,分类分阶段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申请表单、运行规则等,定制开发集“网上申报、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等功能于一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全面推行各审批阶段全流程“一个窗口接件、一套申报材料、一个系统审批、一套机制运行”的审批服务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总时限由原300余个工作日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8.4274万元,占93.2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8.3533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50.297万元,占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8.4274万元,主要用于:(1)政务大厅运行维护,包括大厅物业费、水电费、通讯费、电子设备损耗维修费、电梯运营维护维修费、中央空调运营维护维修费、便民用品更换配置费、大厅饮用水费、业务宣传手册印刷印制费、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标语印制费、以及大厅易耗品维修维护费等;(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包括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法律顾问、信息安全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3)房屋租赁费。

2.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48.35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0.2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8.12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4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84.6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退休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6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0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全年未发生接待费用,2020年相应调减。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新政务中心搬迁后,接待市外到新政务中心考察交流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化建设经验的单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下浮公车运行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土地拍卖、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的考察等工作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0年,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25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5408万元,增加 26.69%。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8.9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汇总).xls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