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7-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申兑指南(其他)】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1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五)有效期:长期
(六)申请对象:企业
(七)申报条件: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申报时限:长期
(九)兑现标准: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6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东区0812—2242177、西区0812—5566613、仁和区0812—2911220、米易县0812—8880331盐边县0812—8654928、市本级0812-3339676
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东区0812—3509010、西区0812—3151970、仁和区0812—2904310、米易县0812—8173901、盐边县0812—8655283市本级0812—2225389、1388236990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学府广场2号楼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1-1
攀枝花市仁和区宝兴南街19号
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12号
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河东路38号盐边县政务中心1F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攀枝花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2份,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攀枝花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材料要求:原件2份,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证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
(四)毕业证(学历证明)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
(五)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工资发放花名册或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七)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材料要求:原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八)用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九)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