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免提交事项清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4-0025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09-25
- 发布日期:2024-09-25
- 文 号:攀政管发〔2024〕13号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
免提交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局、钒钛高新区经济合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为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通过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与满意度,经过认真梳理,形成《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免提交事项清单》(附件),请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局、钒钛高新区经济合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本地本部门相关事项在事项管理系统(3.0系统及4.0系统)中的材料减免配置,在办理清单事项时,以电子证照或系统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对应证照材料并对证照数据进行核验,不再向申请人收取证照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推动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附件: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免提交事项清单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5767178)
附件
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免提交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免提交证照材料名称 |
责任部门 |
减免方式 |
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营业执照(副本) |
市发展改革委 |
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传材料时选择“我的证照”中的“电子营业执照”授权系统调取电子营业执照数据。 |
2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营业执照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3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使用“天府通办”APP扫码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4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使用“天府通办”APP扫码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5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使用“天府通办”APP扫码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6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使用“天府通办”APP扫码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7 |
补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换发与补发)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遗失、灭失声明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核验 |
8 |
首次登记(抵押权登记)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获取数据 |
9 |
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市文广旅局 |
业务办理部门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0 |
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销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市文广旅局 |
业务办理部门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1 |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市文广旅局 |
业务办理部门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2 |
外出健康体检备案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3 |
外出健康体检备案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4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5 |
乡村医生执业变更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6 |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7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市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8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县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19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市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0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县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1 |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备案(市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2 |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备案(市级) |
《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已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多证合一的机构可不提交)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3 |
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县级) |
《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已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多证合一的机构可不提交)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4 |
医疗机构执业变更(承诺件)(市级) |
《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增科室涉及医学影像且未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两证合一的需提供)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5 |
医疗机构执业变更(承诺件)(县级) |
《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增科室涉及医学影像且未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两证合一的需提供)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6 |
义诊活动备案 |
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市卫生健康委 |
业务办理部门在业务系统直接查询,完成数据核验 |
27 |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认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
市应急管理局 |
业务办理部门内部数据核验 |
28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办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29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变更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0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1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变更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2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重新审查发证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3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4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5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6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补证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7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不需现场核查)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8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需现场核查)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39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补办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0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1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2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注销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3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4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变更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5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补证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6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取消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7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8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49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补证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0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交易备案进行补办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1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交易备案进行补办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2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交易备案进行发放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3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交易备案进行发放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4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交易进行备案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5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交易进行备案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6 |
对食品生产者自建网站交易进行备案 |
营业执照(示范)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7 |
对食品生产者自建网站交易进行备案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8 |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59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公司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0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1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隶属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2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证书补办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法人机构的,需提交上级的法人证书和法人授权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3 |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4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5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经营场所(同址变更)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6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经营项目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7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经营者名称 |
营业执照或另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8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主体业态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69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住所 |
营业执照或另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0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换发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1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延续 |
营业执照或者另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2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3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4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地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5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地址(同址变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6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生产类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7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生产者名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书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8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主要设施设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79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住所名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白酒类除外)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0 |
食品生产许可补办(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1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2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地址(减少)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3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地址(同址变更)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4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地址(增加/搬迁)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5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生产类别(减少,含同一类别内的明细减少)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6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生产类别(增加,含同一类别内的明细增加) |
合法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7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生产者名称 |
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8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住所名称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89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核发 |
合法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0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延续 |
合法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1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 |
《营业执照》副本材料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2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变更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3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发放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4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续期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5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注销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6 |
食品小作坊备案 |
《营业执照》副本材料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7 |
食品小作坊备案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8 |
食品小作坊备案变更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99 |
食品小作坊备案发放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0 |
食品小作坊备案续期 |
营业执照(示范)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1 |
食品小作坊备案注销 |
营业执照(示范)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2 |
市场主体迁移调档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3 |
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4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登记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5 |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6 |
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7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备案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8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09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10 |
证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 |
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数据 |
111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营业执照 |
市市场监管局 |
业务办理部门通过办件系统获取证照数据 |
112 |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县级行使)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13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县级行使)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14 |
发票票种核定(县级行使)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15 |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县级行使)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16 |
开具无欠税证明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17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县级行使)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18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县级行使)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19 |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县级行使) |
营业执照 |
市税务局 |
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授权电子证照使用。 |
120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 |
工商营业执照 |
市烟草专卖局 |
申请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121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
工商营业执照 |
市烟草专卖局 |
申请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122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
结婚证 |
市公积金中心 |
业务办理部门系统进行数据核验,适用范围如下: |
123 |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离婚证 |
市公积金中心 |
业务办理部门系统进行数据核验,适用范围如下: |
124 |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结婚证 |
市公积金中心 |
业务办理部门系统进行数据核验,适用范围如下: |
125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营业执照材料 |
市公积金中心 |
业务办理部门系统数据核验,适用于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一件事”提交的申请。 |
126 |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结婚证 |
市公积金中心 |
业务办理部门系统进行数据核验,适用范围如下: |
127 |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离婚证 |
市公积金中心 |
业务办理部门系统进行数据核验,适用范围如下: |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印发
相关链接:http://zwgl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101578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