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0-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政公〔2022〕4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按文件要求迅速开展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的筹备工作,梳理进驻无差别综合窗口事项,原则上应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提供业务咨询、受理办理、补齐补正、证照颁发等服务。需要专网支撑的社保、医保、税务、公安(户籍、出入境)、不动产、公积金等业务应积极通过流程再造和技术创新,逐步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
二、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组织前台人员开展轮岗培训。原则上窗口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主要承担现场申请、网上受理、材料初审、材料流转和督办催办等工作。
三、文件中明确的需要使用专网的6个业务板块,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按“一窗受理”标准落实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其余业务板块由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一窗受理”标准落实窗口和人员,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考核。
附件: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政公〔2022〕4号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